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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加强汛期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14 20:01:13
各地各校在汛期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掌握汛期安全动态,密切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即发即报制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随着主汛期来临,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对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影响较大。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
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立足防大汛,突出防汛重点,抓紧抓细抓实。
二是要强化隐患排查。迅速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再一次全面排查,针对汛期到来极易造成的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校舍基础浸泡、地基下陷、墙体酥松、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周边山体、渡口、桥梁和校内校舍、围墙、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治。重点关注地势低洼、滑坡地段、河道附近的校舍安全排查,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险情隐患进行认真调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汛期安全教育,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三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各单位以学校、班级为单位,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校园电台广播、板报、橱窗、印发宣传册、安全教育课、讲座等形式,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防汛意识,增长防汛知识,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密切家校联系,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
四是要强化措施应对。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学校防汛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有效衔接,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要通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组织学生进行防汛演练。
五是要规范办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汛期师生生命安全。上课期间,遇有恶劣天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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