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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31个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时间:2016-06-17 09:17:46

     2015年11月11日至1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申报的3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进行的。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5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有1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11个组对安徽省的34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47所,其中小学108所,初中8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6所,教学点27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6157份,回收有效问卷15931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4个县(市、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安徽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10项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34个县(市、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安徽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34个县(市、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04至0.627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39至0.529之间(详见表2)。

  表2 安徽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安徽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4项指标,共21项指标。核查结果:3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2至97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安徽省3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安徽省对34个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安徽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4个县(市、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安徽省34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安徽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深化认识,科学规划部署,落实政府行为,实施体制改革,破解制约瓶颈。继去年6个区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34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全省工作整体推进顺利,成效显著,创造了以“铜陵经验”代表的许多既有安徽特色、又可借鉴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一)注重统筹规划,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省委书记指出:“收入不公平影响人一时,教育不公平影响人一生”“要以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省上下本着“普惠于民”这一指导思想,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摆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和规划。2007年以来,省政府多次出台重要文件,确立了“面向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的总体思想,明确了“政府主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等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的推进思路,力争实现“城乡学校班额无超标、同城区公办学校无择校、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无差距、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无障碍”的“四无”发展目标。34个县(市、区)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整体推进区域教育发展、振兴各项事业的奠基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照国家和省颁标准,清晰把握政策,找准基本定位,制订科学规划,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推进步骤、基本策略和发展方向。

  二是落实各级政府责任。34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一把手工程,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责任,构建了党政领导、教育为主、部门支持、各级联动的组织体制,建立起对照标准、逐一核查、关注弱项、补齐短板的行之有效的执行体系,努力营造社会全面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评估机制。安徽是在全国实施县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中,最早采取与组织部门联合督导、督导结果运用机制最成功的省份之一。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中,注重强化过程性督导、整改复查和约谈问责等机制,提前发现问题,及时部署整改,监督落实到位,并将督导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教育强县评估认定中,极大地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目前,全省三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覆盖,中小学挂牌督导全覆盖,34个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到角到边”,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指标项目全覆盖。教育督导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保障了各项既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注重创新探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安徽是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省。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本省实际,深入研究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大胆探索深化改革的新路径新方法,积极破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2012年,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三项基础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列出了四大类9个方面的项目,确定了102个试点单位。改革试点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关于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一是在城区实行两项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完善设区市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市级统筹、分层办学,要求同学段教育不能交叉管理,较早实现了小学全部放到区县管理、初中或全部下放、或全部由市级管理的统放统收;另一方面,加强市级统筹,将开发区、高新区、实验区等经济功能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并纳入所在县(市、区),同样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两项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义务教育管理部门交叉、资源渠道不同的不利局面,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扫清了体制障碍。

  二是在农村实行学区管理。依托中心学校设立学区,并建立学区内学校平等参加的学区管委会,统筹教学管理、资源配置、教学研究、督查指导等,在学区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多种资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设了良好的平台。

  三是在县域内实行联盟办学改革。全省广泛开展了多种模式的联盟办学体制改革,此次34个县(市、区)中涌现出马鞍山市花山区、蚌埠市淮上区、广德县等组织的学校集团、固镇县的学校联盟、长丰县、天长市的强弱学校结对帮扶、马鞍山市雨山区实施的大学区管理改革等一大批成功经验。实施联盟办学改革,打通了共享渠道,搭建了合作平台,实现了存量盘活、以强扶弱、共同发展的目标。

  (三)注重经费保障,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安徽省长期致力于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资源的整体优化,以“提高标准、倾斜薄弱、兜住底部”为原则,以布局调整为前提,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实学校设施设备,努力缩小办学水平差距。

  一是财政保障水平增幅明显。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努力增加经费投入。近几年全省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增速快,增幅大,在全国分别前移10多位,生均公用经费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五年,全省安排基础教育各类项目资金669亿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占94.5%。教育经费增量部分坚持“雪中送炭”,重点投入皖北贫困县、老区、山区、库区等,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阜阳市颍东区2013年全区教育事业财政拨款4.89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的28.29%。巢湖市义务教育预算内拨款从2011年的3.9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5.95亿元,三年共计15.18亿元。黟县近三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同比增长1.88倍。

  二是强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安徽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在全国起步较早,2007年就出台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明确了“一扩三建四提高”的标准化建设内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在“师资配备、图书装备、校舍建设、学校管理”达到“四个合格”的目标,编制了全省规划,明确分县区、分年度、分项目的实施时间表。整合多项国家、省级项目资金,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调整,在注重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同时,重视小规模学校和教育点的基本建设。34个县(市、区)近三年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资金56.9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500多所,新增校舍面积????210万平方米,新增学位数12万个,新增标准化实验室近3400个,购置图书1700多万册,添置计算机11万台。

  蒙城、固镇、肥东、颍东、颍泉、巢湖等县(市、区)筹集数亿资金,调剂划拨土地,集中用于标准化建设,所辖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提档升级。涡阳、南谯、霍山等县(市、区)着力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加强人口导入区学校建设力度,满足城区新增入学需求。涡阳县实施了“农村村级小学提升工程”,三年投入资金1560万元,改善了156所小学办学条件。广德县从基建到装备配备按“五统一”要求,由政府实行标准化学校“交钥匙工程”。宁国市、芜湖市弋江区等重点加强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大多数农村学校实现了运动场地塑胶化。淮北市各区将矿区学校全面转制,与地方学校同标建设,缩小了区域内校际差距。天长市、滁州市南谯区、当涂县积极推行校车制度,由政府出资,实行企业化管理,高标准配置校车,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三是积极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安徽是全国两家教育信息化试点省份之一。全省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统一工作推进,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推动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累计投入47亿元,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由2011年53.5%提高到92.4%;多媒体设备班级覆盖率由2010年的不足15 %提高到73.2%,与校园网建设同步;农村教学点教育资源实现了全覆盖。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在线课堂、专递课堂和校内同步课堂教学实验,为农村边远地区提供优质教学资源。34个县(市、区)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繁昌县、南陵县在线课堂实验起步早、覆盖面广、管理使用效果好,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全省推广。芜湖市三山区实现教师人手一机,电子白板和“班班通”全覆盖,50岁以下教师全部采用电子备课,信息化装备水平和教师应用能力全面提升。地处大别山腹地的霍山县、岳西县实现了所有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和教学软件资源达标,“在线课堂”广泛覆盖农村学校,为山区边远学校提供了优质教育资源。宣城市宣州区、黟县等实现所有校点光纤入网,在线课堂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蚌埠市禹会区、休宁县在包括教学点在内的所有学校实现了“班班通”全覆盖,

  (四)注重教师补充交流,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安徽省着力加强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统筹管理,建立并完善了教师补充、培训、对口交流和待遇保障机制。34个县(市、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多种联盟办学模式为平台,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政策,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安徽省在新一轮教师核编过程中,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向城区和县镇集中等因素,通过放宽农村学校编制标准,按1:4的师生比核定特岗教师编制,着力解决教师城乡、区域分布不均衡的矛盾。三年来,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2万多人,绝大多数分配到乡村中小学任教。34个县(市、区)共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7300多人,其中音、体、美、信息课教师占了1/4。涡阳县四年来共补充了教师1400多人,大多数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二是创新举措,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安徽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任期不得超过五年,在同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教师交流比例不得低于10%。蒙城县、宁国市等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交流比例远超过省颁标准。铜陵县、芜湖市弋江区、马鞍山市雨山区、淮北市烈山区和杜集区积极开展教师“县管校用”、“无校籍管理”改革试验,试行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打破了校长和教师交流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了教师资源配置的均衡。

  三是加强保障,落实农村教师倾斜性待遇。从2013年起,安徽省通过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黄山市黄山区、淮北市相山区、芜湖县、天长市较大幅度调整提高了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岳西县对山区单人单班教师的补助达700元。长丰、肥东等县积极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

  (五)注重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入学

  安徽省坚持教育公平,全面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保障进城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2008年,在全国较早打破户籍限制,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结合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实施“教育券”制度,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随学生流动拨付。34个县(市、区)坚持“两为主”政策,健全完善就学体系,确保随迁子女“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合肥市瑶海区、宣城市宣州区、广德县等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将一些公办学校,包括优质公办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就读定点学校,并逐步扩大定点学校的数量,保证了随迁子女“零障碍”全部就学。

  二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实施民生工程,按照“七有”规范建立了1.9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统一在学校安装2.2万余部留守儿童之家亲情电话,基本做到留守儿童校校有小家,处处有温暖,人人有监护,课余有去处。安庆市大观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将单一活动室发展成为“七室一厅”功能齐全的“大家”。岳西县建设了“留守儿童之家”170个。

  三是坚持特教特办。安徽省制定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投入2.9亿元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条件设施。省人大立法规定,按高标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拨付公用经费。合肥市瑶海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9%,并借助“安徽省特奥运动训练基地”,开展残疾学生特奥项目运动。

  四是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34个县(市、区)认真落实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保障孤儿、流浪儿童、以船为家渔民子女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固镇县将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2500元。

  (六)注重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4个县(市、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眼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升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内涵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深入推进。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安徽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建立系列制度,着力整治和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坚决禁止招生中的各类竞赛、考级加分,积极推行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制度。目前,生源过度向少数热点初中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于违规行为,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从严查处。芜湖全市已实行零择校近十年。休宁县在切实缩小资源配置和办学水平差距后,家长普遍不再择校。

  二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安庆市大观区积极开展国家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安徽省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和小班化教学实验改革,开展“三全”教学视导模式打造高效课堂。蚌埠市淮上区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长丰县、当涂县、马鞍山市雨山区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现乡村少年宫全覆盖。蚌埠市禹会区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每学年举办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校园文化艺术节。

  三是大力构建中小学特色校园文化。宣城市宣州区传承、弘扬“文房四宝之乡”的文化特色,做到书法教育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各中小学均设置书法教室。宁国市投入专项资金80万元设立学校书法教室 45个。淮北市相山区推行“少先队一日常规”管理,为508个班级配备了图书柜,并将各班图书在校内流转。芜湖市三山区把科学普及作为中小学办学特色,安排专项经费,新建了一批科普教育基地,使更多中小学生参与到科技活动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区)个别年份教育经费未做到“三个增长”。其中主要问题是未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虽然通过督导检查,各地安排了追补,但是对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需求,仍缺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多数受检县(市、区)仍然存在主城区、县城中小学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和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班额过大等现象,阜阳市颍泉区、南陵县、当涂县等问题相对突出。少数地方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水平相对较低,电脑、图书配置仍存在缺口。蒙城县、长丰县、肥东县等均存在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规模布局不尽合理。合肥市瑶海区、马鞍山市雨山区、淮北市杜集区等在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单项指标上差异系数较大。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音体美和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仍在许多农村学校普遍存在。有的县教育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教师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交流比例偏低。宁国市、霍山县等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差异系数过大,高级别教师校际配置不均衡。芜湖市三山区等部分县(市、区)存在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现象。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安徽省及各市、县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切实整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追补欠拨资金,确保合理安排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财政保障,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坚持雪中送炭。在补齐硬件短板的基础上,努力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专项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

  二是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城乡一体规划,适应城镇化进程,做好生源预测、学校布局和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新建居民区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通过联盟办学等方式,促进周边薄弱学校提升水平,逐步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基本原则,把薄弱学校改造作为首要任务,在农村办好每一所必须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采取一县一策的办法,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始终把师资均衡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统筹城乡教师配置、推进教师交流、控制超大规模学校等方式,有效解决教师结构失衡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和联盟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广名师工作室、教研协作体等好的做法,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注重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对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今后的工作依然艰巨。要不断完善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监测复查制度、问责整改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作努力、成效显著的县给予表彰奖励。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安徽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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