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17年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3-08 09:48:03
一、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如下:
二、招生对象
(一)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幼教、小教类,文化大类专业(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表演、音乐、编导、播音主持等文化大类、教育大类专业(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本科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的体育与健身类及相关专业(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报名办法
(一)信息采集:考生参加全省2017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二)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3 月2 - 3 日(星期四至星期五)9:00至16:40到我校龙山校区E楼二楼进行现场确认,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报名确认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4日(星期五 )9:00—16:40,地点:龙山校区教学楼E楼二楼。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内容可参考新修订的《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7年版)》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均为合并实施,满分450分。总分为75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文化课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各地市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月19日。本科表演、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均合并实施,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技能测试纲要可在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下载)。本科学前教育儿童简笔画考试时间为3月25日8:00至9:30,其他科目3月25日10:00开始;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专业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25日8:00开始;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26日8:00开始。 如人数较多,时间可顺延,考试地点均安排在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六、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31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学前教育专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2、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最低资格线,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3、体育教育专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最低资格线,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鼓励政策
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前教育”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学前教育”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专业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田径项目前三名或全国前八名的考生,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本科学前教育和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获奖名单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获奖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负责(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本人于报名当日向我校提交秩序册原版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相关部门盖章证明。各专业材料审核无误后公示。各专业可经我校面试直接录取的考生,面试与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合并进行,凡测试合格者视为面试通过。
八、建档
录取我校的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九、管理与就业
2017年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不实行预科一年。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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